声学楼论坛技术交流区室内声学与噪声控制室 → 开贴讨论:混响时间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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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开贴讨论:混响时间计算公式的适用范围
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音响初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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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级:超级版主 帖子:2753 积分:21824 威望:10 精华:20 注册:2005-10-31 11:19:00
  发帖心情 Post By:2008-6-23 2:43:05 [显示全部帖子]

我的理解:

1)对于混响时间,首先是明白其定义,根据〈电声词典〉的定义
    “室内声音达到稳定状态,声源停止发生后残留声音在房间能反复反射经吸声材料吸收,其平均声能密度自原始值衰变到百万分之一(或声能密度降低60dB)所需的时间。
2)由定义可以看出,混响时间与所谓的完全扩散等等无关,对于非完全扩散的声场内的混响时间,应注明测试点和对应频带
3)根据定义完全用波动声学来推导出室内某点的混响时间
4)塞宾公式是通过实验总结得来的。在假设房间内声能密度变化是时间的连续函数,任一点的声能的传播方向均匀时可从波动声学推导出来,该公式适用于吸声较弱的房间。
5)依林公式的前提是假设室内声传播是各方向均匀的,并且在每一次反射时声能减少到原来的(1-a)导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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