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試點情況看,手机的銷售情況不大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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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下乡试点始于去年年底,为了拉动农村
消费,在山东、河南、四川三省试点家电下乡,农民只要购买指定型号的电器,国家就直接给予相当于销售价格13%的补贴。
一期效果有限
截至2008年10月17日,试点三省通过家电下乡共销售257万台,实现销售金额37.49亿元。其中,四川省销量和销售额都位居前列,共销
售94.39万台,实现销售额13.59亿元;山东省销售89.94万台,实现销售额12.38亿元;河南省共销售72.60万台,实现销售额10.61
亿元。
分产品来看,第一期家电下乡试点过程中,通过家电下乡实现的257万台销量中,冰箱销量154.22万台,占60%,是家电下乡的最大受益者;其次是彩电,实现销量85.22 万台,占33.18%;手机17.41 万部,占6.78%。
按产品销售额分析,在37.49亿元的销售额中,冰箱销售金额为28.14元,占比75.04%;彩色电视机由于销售均价仅为936元,因此实现销售金额8.10亿元,占比21.60%;手机销售金额1.26亿元,占比仅3.36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