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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声器件制造工》、《光传输设备调试员》国家职业标准日前已获“两部办公厅”共同颁布施行
2007-05-30
历时半年之久,经多位专家反复修改,数次讨论制定的《电声器件制造工》和《光传输设备调试员》两个国家职业标准,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颁布实施(见劳社厅发<2007>10号)。
为了推动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,2007年部“技能鉴定中心”拟开发《专用继电器制造工》和《通信交换设备调试工》两个国家职业标准,此计划已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申报,目前正在组建专家队伍落实这两个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写工作。
哈哈,好事情,,不知道业余人员可以考啵
好消息!
是针对"业余"人员的,"野兔"们都有家了.
什么时候可以报考呢???
好呀!
怎么还没有看到了,应该到哪里可以看到。
【颁发部门】: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| 【颁布日期】:2007-4-16 |
【法律文号】:(劳社厅发[2007]10号) | 【执行日期】:2007-4-16 |
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(劳社厅发[2007]10号) |
关于印发电声器件制造工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,信息产业厅(局),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: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劳动保障部、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了电声器件制造工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,现印发施行。 附件:电声器件制造工等2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|